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农药登记用抗性风险评估的原则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对农药的抗药性风险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部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部分。
NY/T 1667.1~1667.8农药登记管理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NY/T 1667.1~166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适合度fitness
有害生物抗药性群体与敏感群体相比的生存竞争能力。
3.2 抗药性风险resistance risk
凶有害生物群体产生抗药性而导致对农业生产造成不良后果的可能性。
3.3 敏感性基线sensitivity base—line
通过生物测定方法得到的有害生物敏感品系(或株系或生物型)对药剂的剂量反应曲线。
3.4 田间抗药性field resistance
因有害生物对药剂产生抗药性,农药在推荐剂量下使用田间防治效果显著下降的现象。
3.5 抗药性风险管理resistance risk management
针对抗药性风险采取延缓或抑制靶标生物抗药性发展,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不良后果的策略和措施。
4 抗药性风险评估
4.1 抗药性风险的影响因子
4.1.1 药剂
持效期长、作用位点单一、与已有高风险药剂抗性机制相同的药剂抗性风险高。
4.1.2 靶标生物
世代周期短、年发生代数多、繁殖率高、种群内遗传变异度大、抗药性基因显性或单倍体遗传、抗性品系(菌株)适合度高的靶标生物抗性风险高。
4.1.3 农事操作风险
大面积种植单一品种作物、单作或连作的农事操作抗性风险高。凡是有利于增加药剂选择压力和加重有害生物发生的施药技术及栽培耕作措施均会增加抗药性风险。
4.2 抗性风险评估内容
4.2.1 药剂特性及靶标生物交互抗性
明确药剂所属类别、作用方式、作用机制、使用历史(含同类药剂)、使用频率、同类药剂抗性现状、抗性治理措施及其有效性等。
依据同类药剂抗性发生现状以及毒力测定结果分析是否与已用药剂具有交互抗性。
4.2.2 靶标生物产生抗药性的潜能
建立敏感性基线,通过室内抗性筛选,明确抗药性发生的概率、速度和程度、适合度,结合靶标生物学特性评价抗药性风险。
4.2.3 田间抗药性产生的风险
评估在田间条件下,不采用抗性管理措施时靶标生物对药剂产生抗药性的风险。
4.2.4 抗性风险级别分析
根据农药的类别、靶标生物的特性、产生抗性的概率以及抗性产生可能导致的后果将抗性风险分成高、中、低三个级别。
5 抗性风险管理
5.1 一般原则
应确定抗性风险是否可接受。
农药生产企业需要为登记的产品提供抗性风险评估资料及管理措施,并存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注明如何规避抗性风险。
抗性风险管理需要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登记管理部门、植保推广部门和使用者等共同参与。
5.2 抗性风险的可接受性
按4.2.4要求确定抗性风险的级别后,要考虑抗性风险的可接受性。属于低抗性风险级别的药剂,不需要采取抗性管理措施;属于中等抗性风险的药剂,必要时应考虑采取抗性风险管理措施;属于高等抗性风险级别的药剂,应采取抗性风险管理措施。
5.3 抗性风险管理措施
5.3.1 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利用轮作、抗性品种、生物防治以及其他有利于减轻有害生物发生和危害的非化学防治措施。
5.3.2 限制性使用技术
限定农药品种的年使用或连续使用次数、使用时间、使用剂量、使用区域范围、施药方法等。
5.3.3 混合用药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作用机制或抗性机制的药剂混合使用,延缓抗药性的发展。混合用药时,药剂组分的选择、配比以及混合的程序等要符合农药相容性和延缓抗药性的要求。
5.3.4 轮换用药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作用机制或抗性机制的药剂轮换使用,延缓抗药性的发展。轮换使用时药剂组合的选择要符合延缓抗药性的要求。
5.3.5 负交互抗性药剂的使用
使用具有负交互抗性的药剂,延缓抗药性的发展。选择负交互抗性药剂品种时,要有足够的实验数据证明药剂之间具有负交互抗性。
5.3.6 产品标签标注
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抗性风险级别,并标明相应抗性风险管理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