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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所在位置 农业政策法规->农业政策法规数据库
法规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意见
文号
冀政(2003)33号
效力 有效
法规层级 地方法规
主题分类 经济法
颁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3-06-13 00:00:00
实施时间
2003-06-13 00:00:00
关键词 经济法类地方法规河北
法规全文
冀政(2003)3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现就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十五”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菜篮子”放心工程,全面推进无公害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绿色食品坚持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突出优势和特色,开发步伐逐年加快。但总的看,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还不高,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市场信息体系不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绿色食品总量规模小、发展速度慢、覆盖面窄、产业化经营水平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与当前讲质量、讲安全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与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必须按照农业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把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推动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发展,向更深的层次、更广的领域拓展,推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全面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推动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检验、市场信息体系,加强产品认证,强化市场监管,推进“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要充分发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的作用,尽快形成三者相互衔接、有机结合、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满足不同层次的市场需求。无公害生产和管理要充分借鉴绿色食品多年来在标准体系、基地建设、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突出抓好产地认定、标准化生产、质量监测和产品认证等关键环节,推动农产品整体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打好基础。绿色食品要加快产品开发和产业体系建设,扩大生产规模,加快标准质量、标志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创新,充分发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和劳动密集的优势,因地制宜加快有机食品开发。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到“十五”末,全省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蔬菜、水果、食用菌、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努力把我省建成京津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我国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实现由农产品数量大省向质量强省的转变。全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数量“十五”末增加到200个以上,产品和原料种植(养殖)面积达到300万亩,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个、示范园区15个,产品总量达到100万吨,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到2010年,全省绿色食品标志产品达到500个以上,产品和原料种植(养殖)面积达到500万亩,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200个,产品总量达到200万吨,年销售额达到100亿元以上。
  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是认真落实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省政府“菜篮子”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关键环节,推进“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着力解决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中有害物质超标,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畜禽饲养过程中药物滥用和动物疫病问题。绿色食品开发要重点抓好四个领域:一是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为基础,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并积极发动组织认证成为绿色食品。二是按照国家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重点将纳入国家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计划中的蔬菜、小麦、果品、牛奶、肉羊、肉牛等优势农产品开发成绿色食品。三是开发优质瘦肉型猪、薯类、蛋鸡、葡萄、鲜桃、核桃、优质柿、梨、枣、板栗、仁用杏、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四是引导、扶持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绿色食品开发力度。
  三、抓住关键,强化措施
  (一)加强生产管理。搞好产地环境评价认定,净化产地环境,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2003年,全省蔬菜环境评价800万亩,基本覆盖主产区;完成1200万亩果品、500个养殖小区、140个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30个屠宰加工龙头企业、110万亩水面的产地环境评价认定。2004年,全部完成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环境评价认定。对环评认定区域实行动态管理,对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污染超标的,吊销资质认定证书,并强制退出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加大无公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实施力度,全面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设施生产,扩大以日光温室为重点的设施蔬菜、果品生产规模,抓好张家口、承德地区舍饲养殖,加快养殖小区的发展步伐,发展工厂化水产养殖。
  (二)搞好基地建设。实施《河北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3—2007年)》,建设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和出口基地,统一标准,统一规程,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规模化发展。重点抓好藁城、定州、永清、永年4个国家级和徐水、昌黎、青县等54个省级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启动建设泊头、辛集、顺平、怀来等65个果品示范基地;启动建设200个畜牧示范小区、50个规模养殖示范企业;启动建设10个水产示范区、20万亩水面。鼓励绿色食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订单农业等方式,建设稳定的原料基地。加强绿色食品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扩大全省绿色食品产业的规模。要规范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生产和管理,大胆探索创新,引导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加工企业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切实落实全程质量控制措施。 
  (三)完善保障体系。一是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到2004年底,基本建成与国际标准接轨,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较为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二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到2004年底,建立起检测方法科学、权威性强、网络完善的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宏观监控和生产管理,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开展检测工作。三是加快认证体系建设。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方向,加快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进程,扩大认证覆盖面,提高市场占有率。四是加快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无公害技术推广力度,建立环保型农业投入品推广服务网络,加强农业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技物结合,指导农民搞好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五是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省农业信息网络工程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作为农业市场信息体系的重要内容,及时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抓好龙头企业建设,扶持科技含量高、竞争力强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及生产资料企业,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和鼓励企业积极认证绿色食品产品和基地,已经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经省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享受有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优先核准自营进出口权,促进绿色食品的出口创汇;从事绿色食品科研开发、生产经营的企业享受环保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引导农民增强质量安全观念,发展无公害生产。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名牌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强化市场监管。一是建立市场监测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公布检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质量安全达不到要求的产品坚决禁止进入市场,2003年在11个设区市全面推开,2005年在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实行。三是创建专销网点。在农业部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推进安全优质农产品专销区建设,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实行专区销售,积极支持连锁超市、配送等新型物流业态发展,建设省、市无公害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四是推行产品标识和承诺制约制度,以蔬菜、果品、畜产品为重点,对进入大中城市市场的“菜篮子”产品实行分级、包装上市,产地编码、标识追溯制度,推动质量安全全程控制。 
  (六)推进科技进步。大力开发无公害绿色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技术和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强化对病虫害、疫病综合防治控制技术、安全用药技术、优势天敌昆虫工厂化生产技术和食品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控制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尽快建立起符合省情的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七)积极培育绿色食品市场。一是培植龙头企业,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探索各种营销模式,尽快建立绿色食品市场营销网络。支持企业与商家联结直销模式,组织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与大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直接对接,产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建立绿色食品专卖店、专卖柜。探索货物中转配送经营模式,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在大中城市组建配送中心,将产品向各大超市和连锁店配送。利用会展经济的形式,以展促销,以销促产,推动绿色食品流通。二是对符合农产品市场国债资金投向的项目,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三是在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基地和市场之间建立绿色通道,对从事绿色食品及无公害农产品经营、加工、运输、销售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在道路交通、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各项收费给予优惠,为绿色食品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领导,增加投入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加快绿色食品发展作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取得新的突破。一是省“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重大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制度,协调有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二是研究制定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发展规划,并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各市分别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作为全省绿色食品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管、产品申报、开发和管理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配备人员,在宣传、培训和绿色食品开发方面给予经费支持,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四是对各级各部门的相关工作实施考核,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进展缓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各级政府及财政、计划等部门要加大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的支持力度,加快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科技推广、执法监督、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绿色食品开发、奖励、宣传、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各级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食品开发。生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商品粮基地建设等专项资金要结合区域开发,把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作为支持重点,确保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各级金融部门要调整信贷方向,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绿色食品加工企业集团,鼓励和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改制融资上市。扩大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和引导国内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的资金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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