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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所在位置 农业政策法规->农业政策法规数据库
法规名称
甘肃省陇南市农牧局关于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文号
陇市农[2010]124
效力 有效
法规层级 地方法规
主题分类 经济法
颁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农牧局
颁布时间
2010-6-9
实施时间
2010-6-9
关键词 甘肃;农业地方法规;地方房地产法规
法规全文
各县(区)农牧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当前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确保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我市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列为今年全市工作重点,目前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进展态势良好。为了更进一步促使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均衡发展,市农牧局将于6月中旬组织工作组,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拟定于2010年6月18日-6月28日(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一)建立组织,搭建服务体系情况。试点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试点乡(镇)所在的村是否确定了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员。
  (二)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对参加试点的工作人员及村服务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是否建立了土地流转台账并对各类流转土地进行登记,是否制定了开展土地流转的政策措施。
  (三)试点工作规范运行情况。试点工作机制是否科学有效,试点工作运行是否健康规范,试点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这次督查,我们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逐个进行实地查看调研,工作开展缓慢的县乡,要加快工作步伐。
  (四)落实试点工作经费情况。各县(区)政府是否落实了试点工作经费,落实了多少,是否到账。
  三、督查检查方法及要求
  (一)督查方法。
  1、市农牧局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分组对全市八县一区的试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现状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对市委发〔2009〕46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台账、查合同等方法。督查除徽县抽3个乡(镇)外,其他每县抽1个试点乡(镇),走访1-3户流转大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掌握实际土地流转情况,促使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3、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和整改。
  4、各县(区)做好自查总结,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向市政府上报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督查要求。各县(区)接到通知后,要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组,认真抓好自查。对照市委发〔2009〕46号文件精神,对各示范点的各阶段工作进一步完善,梳理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积极探索研究解决新问题的有效措施,查缺补漏,对症下药,分类指导,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示范点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措施及政策落到实处,加快工作进度。自查结束后,对自查情况写出文字报告,近期上报市农牧局,并抄送市农经站。
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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