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联系我们|加入收藏    ENGLISH
                    
记录所在位置 农业政策法规->农业政策法规数据库
法规名称
甘肃省陇南市农牧局关于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和农业信访工作的通知
效力 有效
法规层级 地方法规
主题分类 经济法
颁布部门
甘肃省陇南市农牧局
颁布时间
2010-5-26
实施时间
2010-5-26
关键词 甘肃;农业地方法规
法规全文
各县(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有关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大局,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按照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的“五抓”工作要求,加大信访渠道的畅通力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力度,进一步推动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实现信访秩序的持续好转,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努力为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充分认识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统一起来,促进我市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为民解忧、帮民解困,做好对上访人员的沟通疏导和情绪化解工作,积极主动走访信访人员和困难群众,及时帮扶救助,确保农牧系统不出现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细化对策措施,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主动深入到问题比较多、群众意见集中的单位接待群众,听取群众诉求,尤其要重点研究解决反映突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依照“谁主管、谁负责”、“事要解决、注重预防”的原则,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完善排查工作机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细致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要着力排查因国有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农民工返乡就业困难以及损害基层农技人员权益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确保农业稳定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安定。要坚决防止对群体性矛盾发现不及时、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可能进京到省上访的人员,要进行重点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二要高度重视,确保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以“爱心、善心、耐心” 的工作态度,做好思想劝解工作。对于重大群访案件和重点案件,要有专人包抓,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和包抓对象的思想情况,及时研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对症下药。要经常走访职工,关心职工生活,打消职工的思想顾虑。要以诚恳的工作态度和热情的工作作风感动人、感染人,让职工安心舒畅地生活、工作。
  三、扎实开展“两访“治理化解年活动。各单位要按照陇南市农牧局“赴京重复非正常上访、到省赴京集体上访治理化解年”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对”两访“治理化解年活动要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妥善解决化解本部门、本单位各类信访突出问题,严防”两访“问题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对农业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真正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分析研究信访形式,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要多关心信访干部,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改善信访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农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疏导群众情绪、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在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时,要特别注意抓好初信初访。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抓早抓小,使群众初次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五、切实做好信访信息报送工作。为确保越级访零指标,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把预防处置越级非正常访、重复访和集体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包案制度、制定有效措施。一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大信访信息,要立即上报,并及时跟进处理。个别存在较大群体性信访隐患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应急工作力量,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二要尽职尽责,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对于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坚决防止瞒报、漏报、缓报和错报,确保全系统全年无越级上访和群访事件发生。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最前一条 上一条 下一条 最后一条  [打印]
京ICP备0905397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4047
版权所有@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心电话:010-51503318 农业专家咨询热线:010-1239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