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牧局、人社局、市直农牧各单位: 为使我市农牧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省、市有关职称改革的精神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今年12月底召开全市农牧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受理评审全市农牧单位农业技术系列中级技术职务资格。 2、受理评审全市农业技术系列的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根据有关规定,委托代评全市其它系统属于农业技术系 列的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推荐条件 申报推荐参加评审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必须符合《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办法》甘职改办[1991]21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甘肃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办法》甘职改办[1999]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等文件规定,以上文件未明确的其它政策性问题,仍按省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制定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呈报材料要求 1、单位必报材料: (1)《评审中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1份; (2)《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1份; (3)主管部门推荐函件和空岗(限额)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5)年度考核原始材料; (6)破格人员专题推荐报告(一式两份); (7)单位公示报告; (8)单位性质和本人所占编制证明材料。 2、个人必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3份,均使用原印表册(复印无效);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中、初级均为25份,其中填写手抄表不少于3份); (3)本人学历证明、资格证、聘任证书、获奖证、论文、继续教育证书、外语、计算机成绩单原件; (4)个人工作总结、论文(一式两份)。凡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原则上要求在任低一级职务期间至少要在省、市级刊物发表论文。无公开发表论文的人员,必须写出一篇有独到见解且有价值的论文,连同鉴定费一并上报。上报的论文统一交专家鉴定通过后方可上会评审; (5)学历、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及成果业绩证明、论文、外语、计算机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四、报送方式 各县(区)、各单位要按报送程序,由专人收集统一报送市农牧局科教科,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评审费(标准参照其他系列执行),材料必须使用统一的评审材料袋,并填写好所列项目栏目。
五、注意事项 1、评审材料统一报送时间为7月30日至8月30日,请各县(区)、各单位抓紧准备推荐,按期申报,逾期不受理。 2、属下列情形者不受理材料。 (1)未进行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 (2)外语和计算机成绩不符合要求者; (3)必报材料不齐全,未按要求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评审表不符合规定或内容填写不详实者; (4)不符合报送程序和时间要求; (5)个人撰写论文、获奖、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成绩、年度考核结果不实,弄虚作假者,此类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本人申报资格,三年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6)近三年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者。 3、对长期在农业基层第一线工作的乡站人员,在申报材料时可适当放宽,论文暂不统一要求,可用高水平的工作总结代替。 4、各县(区)、各单位在推荐申报材料时,要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真正将在农业第一线做出工作实绩和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上报,以充分调动广大专业人员的积极性。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