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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所在位置 农业政策法规->农业政策法规数据库
法规名称
陇南市农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效力 有效
法规层级 地方法规
主题分类 经济法
颁布部门
陇南市农牧局
颁布时间
2014-5-4
实施时间
2014-5-4
法规全文
各县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信息质量,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更有力地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农业信息工作,为全面贯彻“433”发展战略提供优质服务
(一)农业信息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信息化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观念,切实把推进农业信息化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将信息化贯穿于农业部门履行职责的全过程,贯穿于现代农业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为“三农”服务的全过程。
(二)强化农业信息工作是落实“433”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市委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433”发展战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陇南发展的总纲和基本遵循。发展电子商务位列“三个集中突破”之首,建立常规性、动态化农业宣传体系,广泛深入宣传电子商务,推介特色农产品、产地生产环境、“三品一标”认证等独具特色的内容,为全面深度落实“433”发展战略提供优质服务。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扣关键,促进农业信息工作上台阶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发展氛围。抓好农业宣传工作,是营造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的有效举措。要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信、政务微博等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三农”工作的新理论、新政策、新举措,宣传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新观点、新思路、新亮点,宣传农业发展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效,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别是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上提出在发展电子商务上实现突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生产环境、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等;局属单位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宣传标准化生产、特色农产品等,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报送农业信息,提供准确决策依据。信息报送是农业信息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平时报送中,要分析信息工作各个时期的报送要点,组织信息采编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反映真实情况。报送的信息要突出重点、难点、热点、焦点,确保信息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一是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信息。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报送大量的政务信息,为领导机关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向县区分管和联系产业的领导报送信息。对国家、省上出台的农业法规、扶持政策、惠农政策、农业项目投资导向等以《农业政策信息参考》的形式不定期向分管和联系产业的领导报送。三是向全省“信息联播”频道报送信息。要严格按照省农业信息中心信息采编要点,积极主动编报有特色、高质量的信息,宣传特色农业、展示农村风采、交流典型经验。四是向市农牧局报送农业信息。各县区要围绕全市农牧业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积极主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全年报送并被采纳的信息不少于80条;局属单位围绕各自的重点工作,每月报送并被采纳信息不少于2条。
(三)加强网站管理,提升服务功能。近年来,依托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网络工程项目(一期)九县区均已建成了农业信息网,但部分县区信息更新不及时。一要高度重视网站建设。把农业信息网作为服务社会的窗口,努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二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信息员要及时、主动,认真负责,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三要在网站首页设置专栏,宣传当地的特色农产品、生产环境、旅游资源等;四要实时发布权威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供求信息、行情走势等,为农业经营主体搞好形式多样的信息服务,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管理能力,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农民增收。
(四)突出抓好电子商务工作,促进特色农产品流通。要鼓励引导农产品经销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交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建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各县区要对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经销企业进行评等定级,在经营效益好、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养殖场中率先开展电子商务工作,推行网上营销,促进特色农产品流通。同时,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网上营销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局属相关单位指导联系的县区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销企业开设网店。
(五)充分利用“12316”短彩信平台,开展信息服务。“12316”短彩信平台是农业部信息中心开发的短彩信平台,该平台同时支持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目前费用统一由农业部信息中心与三大运营商结算,初期使用免费。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短彩信平台功能,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要建立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服务群,根据农时季节和生产需要,把政策法规、农业科技、市场供求、价格行情等特定的信息发给特定的人群,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信息化带来的成果。
(六)组织实施第二期农村信息网络工程项目,建好农业信息服务示范点。农村信息网络工程建设是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开展信息服务的重要途径。各县区在一期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二期建设上,先行实施的徽县、康县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开阔思路,创新信息服务模式,打造农业信息服务示范点,为今后其他县区实施二期项目提供宝贵经验。
(七)重视网络舆情监测,确保网络信息安全。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测,明确网络舆情监测的工作重点,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网络反应我市“三农”方面的各类信息,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走向、特点和趋势。舆情涉及县区农牧部门的,第一时间做出应对安排,及时回应网民关切;舆情涉及市级农牧部门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市农牧局信息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三、强化保障,以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好农业信息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农牧系统要将推进农业信息工作作为贯彻落实“433”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职责,把农业信息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业信息队伍建设,是推进农业信息化、提升我市农业影响力的重要基础。没有成立正式机构的县区要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争取早日成立正式机构。当前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农业信息工作,确保农业信息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信息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利用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网络工程、金农工程、三电合一等项目建成的各类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四)纳入年度考核。市农牧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农业信息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陇南市农牧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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