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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所在位置 养殖业疾病防治技术->家畜疾病防治数据库
疾病名称
鹿白血病
动物种类 鹿
疾病类型 传染病->病毒性传染病
关键词 鹿白血病病毒性传染病
疾病概述

    白血病是牛、鹿的一种慢性肿瘤性疾病,其特征为淋巴样细胞恶性增生,进行性恶病质和高度病死率。

病原特性

1.属性及分类

    本病病原为牛白血病病毒(Bovine leul,简称BLV)。本病毒属于反录病毒科、丁型反录病毒属。病毒粒子呈球形,直径80120纳米,芯髓直径6090纳米,外包双层囊膜,膜上有11纳米长的纤突。病毒含单股RNA,能产生反转录酶。反转录酶以病毒RNA为模板合成DNA前病毒,前病毒能整合到宿主细胞的染色体上。本病毒是一种外源性反转录病毒,存在于感染动物的淋巴细胞DNA中。本病毒具有凝集绵羊和鼠红细胞的作用。

    该病毒有多种蛋白质,囊膜上的糖基化蛋白及芯髓内的非糖基化蛋白,有多种抗原,其中以gP51P24的抗原活性最高,用这两种蛋白作为抗原进行血清学试验,可检出特异性抗体。

    病毒易在原代的牛源和羊源细胞内生长并传代。将感染本病毒的细胞与牛、羊、人、猴等细胞共同培养,可使后者形成合胞体。近年,已育成持续感染本病毒的胎羊肾细胞系和蝙蝠肺细胞系,为病毒抗原的制备创造了有利条件。

    2. 抵抗力

    病毒对外界抵抗力低,可经巴氏消毒灭活。病毒对温度较敏感,在60℃以上的情况下迅速失去感染力。紫外线照射和反复冻融对病毒有较强的灭活作用。

流行病学

1.易感性

    本病主要发生于牛、鹿、绵羊、瘤牛。人工接种山羊、猪、兔均能感染。本病主要发生于成年牛、鹿,其中尤以48岁最为常见。

2.传染源和传播途径

    病畜和带毒者是本病的传染源。健康畜发病多因引进感染病畜所致,但一般要经过数年(平均4)才出现肿瘤病例。

    本病由病畜以水平传播方式传染给健畜。母畜也垂直传播本病,在分娩时将病毒经子宫传给胎儿,或在分娩后经初乳传给新生仔畜。

    吸血昆虫是传播本病的媒介。病毒存在于淋巴细胞内,吸血昆虫吸吮带毒畜的血液后,再刺吸健康畜血液,由此传播本病。被污染的医疗器械——注射器、针头等,起机械传播本病的作用。

    本病的发生似乎与遗传因素有关。病母畜可将病毒垂直传播给几个后代。

临床症状

    本病临床症状分亚临床型和临床型两种。

    1. 亚临床型  无瘤的形成。其特点是淋巴细胞增生,可持续多年或终身,对健康无任何影响。这种病畜有些可进一步发展为临床型。

    2. 临床型  病畜生长缓慢,体重减轻。体温一般正常,有时略为升高。从体表或经直肠可摸到某些淋巴结呈一侧或对称性增大。腮淋巴结、股前淋巴结常显著增大,触摸时可移动。当一侧肩前淋巴结增大时,病畜的头颈向对侧偏斜;眶后淋巴结增大时可使眼球突出。

    出现临床症状者,转归是死亡。但其病程因肿瘤病变发生的部位、程度不同而异,一般在数周至数月之间。

病理变化

    尸体消瘦、贫血。腮淋巴结、肩前淋巴结、股前淋巴结、乳房上淋巴结和腰下淋巴结肿大,被膜紧张,呈均匀灰色,柔软,切面突出。心脏、皱胃和脊髓常发生浸润。右心房、右心室和心隔的心肌浸润,色灰而增厚。因循环紊乱导致全身被动性充血和水肿。脊髓被膜外壳里的肿瘤结节,使脊髓受压、变形和萎缩。皱胃壁由于肿瘤浸润而增厚变硬。肾、肝、肌肉、神经干和其他器官亦可受损,但脑的病变少见。

诊断方法

    1. 肿大的淋巴结  临床诊断基于触诊发现增大的淋巴结(腮、肩前、股前),以及尸体剖检见到特征的肿瘤病变。怀疑本病时,直肠检查具有诊断意义。尤其在病的初期,触诊骨盆腔和腹腔器官,可发现组织增生的变化,腹股沟和髂淋巴结增大,对诊断有特别意义。

    2. 血象异常  由于淋巴细胞增多症是发生肿瘤的先驱征兆,它的发生率远远超过肿瘤形式,因此,检查血象变化是诊断本病的重要依据,其特征是:白细胞总数明显增加,淋巴细胞增加(超过75%以上),出现成淋巴细胞(即所谓瘤细胞)

    3. 组织学检查  对感染淋巴结做活组织检查,发现有成淋巴细胞(瘤细胞),可证明有肿瘤存在。也可取组织样品(包括右心房、肝、脾、肾和淋巴结)作显微镜检查以便确诊。

    4. 血清学试验  根据牛白血病病毒能激发特异抗体反应的现象,创立了用gP51P24作为抗原的许多血清学试验,包括琼脂扩散、补体结合、中和试验、间接免疫荧光技术、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这些试验都比较特异,可用于本病的诊断。

    据报道,用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外周血液单核细胞中的病毒核酸,只需12个感染细胞即可作出诊断。

预防措施

    对本病尚无特效疗法。根据本病发生呈慢性持续性感染的特点,防制本病应采取严格检疫、淘汰阳性畜、定期消毒、驱除吸血昆虫,杜绝因手术、注射可能引起的交互传染等综合措施。无病地区应严格防止引入病畜和带毒畜;引进新畜必须认真检疫,发现阳性畜立即淘汰,不得出售;阴性畜须隔离36个月以上方能混群。阳性鹿的后代不可作为种用。如果感染畜较多或长期处于感染状态,应全群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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